化工行业特有工种职业技能鉴定站经国家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化工行业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审批于2003年成立(具有高级工审批资质),2007年被国家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化工行业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审批为“化工行业高技能人才”实训基地(具有技师与高级技师审批资质)。
化学清洗防腐蚀工(国家职业标准目录6-03-01-15),又叫化工清洗工(化工行业特有工种目录16-192),是国家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培训就业司为蓝星公司核发的《职业技能鉴定许可证》(机构编号:化工56003017)中确定的鉴定职业(工种)。其中,防腐蚀工(国家职业标准目录6-03-01-15)已经被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列入就业准入职业目录。
从事清洗工作的人员,可以依据所从事的具体工作内容,选择申请“化工清洗工(化学清洗防腐蚀工)分析检测”、“化工清洗工(化学清洗防腐蚀工)清洗操作”或者“化工清洗工(化学清洗防腐蚀工)”。“化工清洗工(化学清洗防腐蚀工)”的考试内容包括“化工清洗工(化学清洗防腐蚀工)分析检测”(50%)和“化工清洗工(化学清洗防腐蚀工)清洗操作”(50%)的考试内容。考试通过后,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颁发对应的国家职业资格证书。
化工行业特有工种职业技能鉴定站将于每月26日,进行清洗工职业技能鉴定,分为理论知识考试和技能操作考核。理论知识考试采用闭卷笔试方式,技能操作考核采用实际操作方式。理论知识考试和技能操作考核均实行百分制,成绩皆达到60分及以上者为合格。技师、高级技师还须进行综合评审(要求申请鉴定者提供相关行业论文一篇)。
鉴定级别包括初级工(国家职业资格五级)、中级工(国家职业资格四级)、高级工(国家职业资格三级)、技师(国家职业资格二级)与高级技师(国家职业资格一级)。
已从事清洗工作或即将从事清洗工作的人员,可按自己实际情况参加培训和申请鉴定。鉴定合格和评审合格者可获得由国家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颁发的“化工清洗工(化学清洗防腐蚀工)”国家职业资格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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